塔式起重機附著裝置
1、嚴格按照廠家使用說明書安裝附墻裝置,附著拉桿支承處建筑主體結構的強度應滿足附著荷載要求,達州塔吊租賃公司明輝表示每次安裝完畢并驗收合格后方可繼續使用。
2、穿墻螺桿必須兩頭雙螺帽上緊,墊片尺寸、螺栓強度符合說明書要求。
3、附著拉桿與耳板、框梁之間連接的銷軸的開口銷必須打開。
4、附著拉桿與加固位置之間的角度不宜太大或太小,以45—60°為宜。
5、安裝附著框架和附著支座時,各道附著裝置所在平面與水平面的夾角不得超過10°。
塔式起重機的安全裝置
1.塔吊安全保護裝置檢查周期須滿足《起重機械檢查與維護規程第3部分:塔式起重機》(GB/T31052.3)相關標準要求。
2.其它安全裝置主要包括:鋼絲繩防脫槽裝置、小車斷繩保護裝置、小車防斷軸裝置、起重臂終端緩沖裝置、吊鉤防鋼絲繩脫鉤裝置、障礙指示燈、風速儀、司機緊急斷電開關。
3.起升高度限位器檢查要求:
(1)起升高度限位器靈敏可靠,當吊鉤裝置頂升至起重臂下端的z小距離為800mm處時,應能立即停止起升運動。
(2)鋼絲繩排列整齊,潤滑良好,無斷股現象,防脫槽裝置完好。